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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路未你”未检工作室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时间:2025-09-16

来源:友谊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一检察部 姜友名

编辑:赵文汇

审核: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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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提升学生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切实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谊路未你”未检工作室检察干警走进友谊中学,为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的法治宣传讲座。

   一、聚焦校园欺凌:认清危害,勇敢说“不”

讲座中,未检干警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切入点,通过真实案例+法律解读的形式,明确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包括肢体欺凌(殴打、推搡)、语言欺凌(辱骂、起侮辱性绰号)、社交欺凌(孤立、排挤)及网络欺凌(恶意P图、散布谣言)等,让同学们直观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 

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讲解欺凌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使是未成年人,严重欺凌行为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或刑事责任。并且教给同学们应对技巧,遇到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留存证据(聊天记录、伤痕照片等),不围观、不参与,做“勇敢的旁观者”而非“冷漠的附和者”。

    二、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远离“黑恶”,筑牢防线

针对青少年容易被不良势力诱导的特点,未检干警用通俗的语言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核心内容:

1.什么是“有组织犯罪”:结合案例说明“黑恶势力”“恶势力组织”的特征,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等,打破“黑恶离校园很远”的误区。

2.青少年如何防范:提醒同学们警惕“帮人望风”“收取保护费”“参与打架斗殴”等看似“小事”的行为,这些可能是参与有组织犯罪的开端。

    3.法律的“保护伞”作用:介绍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鼓励同学们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家长、老师或检察机关举报。

三、互动答疑:法治种子,根植心中

    检讲座尾声,干警与同学们展开互动问答。“遇到校外人员勒索钱财,要先给钱吗?”面对同学们的提问,未检干警逐一耐心解答,用贴近校园生活的场景,让法治知识真正“活”起来。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让友谊中学的师生们掌握了防范校园欺凌和有组织犯罪的法律知识,更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种子。下一步,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常态化,以检察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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