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黑恶”说不!带你读懂《反有组织犯罪法》里的未成年人保护密码
时间:2025-09-08
来源:友谊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一检察部 姜友名
编辑:赵文汇
审核:张艳丽
“同学,你知道遇到有人强迫你‘入群’、‘交保护费’该怎么办吗?”“老板,要是发现有小混混拉拢未成年人‘看场子’,一定要及时报警!”近日,友谊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们带着《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走进辖区内的台球厅、超市等未成年人常去的场所,用接地气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这部被称为“扫黑除恶专门法”的法律,不仅剑指黑恶势力,更藏着许多保护未成年人的“硬核条款”,今天就和检察干警们一起解锁这些“保护密码”。
密码一:严防“黑手”伸向孩子,从源头上扎紧“防护网”
有组织犯罪不仅包括成年人的黑恶团伙,还包括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小圈子”“小团伙”。《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教唆、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有人拉拢、引诱孩子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无论是家长、老师还是孩子本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院举报,法律会为举报人保密。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真实案例还原了“黑恶势力如何盯上未成年人”。有的以“找靠山”“讲义气”为诱饵,有的用游戏装备、零花钱诱惑,甚至通过暴力威胁强迫孩子加入。“记住,当有人让你做违背意愿的事,尤其是涉及打架、要钱、藏东西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这不是‘怂’,是用法律保护自己!”检察干警的话让孩子们频频点头。
密码二:斩断“利益链”,让孩子远离“黑恶土壤”
“明知是黑恶势力,还让未成年人去传递消息、望风放哨,会有什么后果?”在活动现场上,检察干警抛出的问题引发热烈讨论。
《反有组织犯罪法》给出了明确答案: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依法从重处罚;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更是“罪加一等”。
密码三:给受侵害的孩子“特殊保护”,让阳光照进阴影
“如果孩子不幸被有组织犯罪侵害,法律会如何保护他们?”这是许多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询问,避免二次伤害;对于需要作证的未成年人,会通过视频作证、不暴露外貌声音等方式保护隐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绝不能让他们成为有组织犯罪的受害者或参与者。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和落实,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阳光的环境中成长,远离黑恶势力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