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进基层 关爱只“未”你--友谊县人民检察院暑期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5-08-27
来源:友谊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一检察部 姜友名
编辑:赵文汇
审核:张艳丽
“小朋友们,知道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吗?”“家长们,了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边界吗?”近日,友谊县人民检察院谊路未你未检工作室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们带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三法”)走进基层,一场场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如春风化雨,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基层土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一法为盾:筑牢“保护网”,让成长有边界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伞”,此次宣传中,检察干警们重点解读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在和未成年人面对面的交流中,检察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讲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让学生们明白“欺凌者要担责,被欺凌者要勇敢说不”,使得不少家长驻足,纷纷表示“原来法律能帮孩子这么多”。
“保护不是溺爱,而是明确边界。”检察干警介绍,“我们希望通过宣传,让每个孩子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也让每个成年人明白,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法为镜:划清“警戒线”,让歧路有回头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在“早”。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们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了差异化内容:给初中生讲“聚众斗殴的法律代价”,用看守所的真实场景照片敲响警钟;给家长培训“不良行为干预技巧”,让家长成为预防犯罪的“前哨兵”。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像一面镜子,照见哪些行为可能偏离正轨,也给出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矫正路径。我们要让更多人知道,对错误行为的纵容,其实是对孩子未来的不负责任。
三法为桥:牵紧“家校线”,让教养有方法
作为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将“家事”上升为“国事”。宣传中,检察干警通过“以案释法”解读家长的监护职责,比如“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等;同时介绍了“亲子沟通技巧”“青春期心理辅导”等科学教养方法。
很多家长不知道,家庭教育不仅是“养”,更是“教”。希望通过宣传,让家长们明白,“三法”是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礼物。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关乎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国家的未来。未来我们将持续深化“三法”宣传,让“三法”的阳光照亮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坚信,每一棵“青苗”都能在法治的沃土上茁壮成长,绽放最美的未来。